阿诺说…

好记性不如烂笔头

夜夜夜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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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温柔的歌声!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4/11 at 5:23 pm

他们是金童玉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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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3/27 at 8:21 pm

那些诗阿,那些诗人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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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里的境界,我始终不懂。

海子是卧轨自杀的。不知道为什么,一想起这个,我面前就浮现出《inception》里cobb和他妻子躺在铁轨上的一幕。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他们的脸上的表情,似乎是幸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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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面朝大海、春暖花开》—海子

从明天起,做一个幸福的人

喂马,劈柴,周游世界

从明天起,关心粮食和蔬菜

我有一所房子,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

//

 从明天起,和每一个亲人通信

告诉他们我的幸福

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

我将告诉每一个人

//

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

陌生人,我也为你祝福

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

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

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

我只愿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3/27 at 4:52 am

雨前龙井v.s.明前龙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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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书的时候见有“明前龙井”,意思自明,乃清明前的龙井。可通常听得最多的,不都是“雨前龙井”么?搞不清孰贵孰贱,抑或两者兼贵,手头也没其他的书,只能求证于百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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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前龙井是西湖龙井茶的一类。指谷雨前采制的龙井茶。

龙井茶因其产地不同,分为狮峰龙井、梅坞龙井、西湖龙井三种。始产于宋代,明代益盛。龙井茶在清明前采制的叫“明前”,谷雨前采制的叫“雨前”。向有“雨前是上品,明前是珍品”的说法。龙井茶泡饮时,但见芽芽直立,汤色清洌,幽香四溢,尤以一芽一叶、俗称“一旗一枪”者为极品。   

深谙生活情趣而爱茶如命的明钱塘人许次纾,是《茶疏》一书的作者,闲中和志道合的朋友到产茶著名的龙井游玩。有一次,他在僧舍住了十多天,竟然甚么事情也不做,每天只爱泡龙井茶,品尝作乐。他乐不思蜀,离去时依依不舍地说了一句:”真想落发作龙泓的和尚,可以天天与茶水作伴。”   

龙井以前叫个龙泓,位于杭州附近风篁玲南麓,清泉甚多。民间传颂的”雨前龙井”,就甚是清香。   

“雨前龙井”是”谷雨”这个节气以前所采造的。通常谷雨之前,正是茶树”一叶一芽”的时候,俗称”称一旗一枪”,用来制龙井茶最为香醇。正如胡峤诗云:”玉髓晨烹谷雨前,春茶此品最新鲜。”   

不过,谷雨后就变差了。龙井的茶农有句俗谚语:”早采三天是个宝,迟采三天变成草。”便是因为与茶叶的幼嫩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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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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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斤「明前龙井」要炒六 、七个小时才制成 「明前龙井」是要在清明节前后两三天内,茶树刚刚吐出嫩芽时采摘下来的 ; 据茶农说,一斤的「明前龙井」茶,要十个人采一天的芽头才够,采摘约合适时间也只有那么两三天工夫 ; 而「雨前龙井」则是在谷雨前后采摘的。这两种茶的产量都不会很多,是难得的上品,又叫做「头茶」。

除了产量稀少外,龙井茶特别的炒制方法,也是使得它名声远播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原来,炒制龙井茶十分复杂,首先把刚采回来的嫩叶放在阴凉地方晒三、四个小时,待鲜叶部份水份蒸发后,才放入锅中,以不同的手法翻炒30分钟 ; 而且炒时要限量,每次只能炒四两茶叶。 据说,一斤龙井茶要六、七个小时才可以炒好,而所需的芽头则视乎叶的级别,如炒一公斤特级龙井,便需六、七万个芽头。 炒制龙井茶要运用多种手法, 而且一次只能炒三数两 龙井茶扁平光滑,形似雀舌,相传干隆皇下江南到龙井喝完茶后,他顺手摘了几片嫩芽,夹在书本裹。回到北京后,干隆皇忽然想起龙井茶的清香味,便下令进贡像他夹在书本里那样的压扁了的龙井茶。茶农知道后,一时不知如何是好,后来灵机一动,便在炒茶时将茶叶紧贴锅壁,还炒边压,加工成外形扁平光滑的龙井茶,以符合皇上的要求。这种方法一直流传至今,成为妙制龙井茶的「独门功夫」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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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是茶乡之一,爱茶之人,稀松的龙井还是吃得起吃得着的。

又想起小时候老爸给我讲故事,凡道一姑娘家中开茶叶铺子的,每每便说,这茶叶生意,比那些个卖笔墨纸砚的,自是高雅许多。我当时不懂,心想,这美丽女子身上沾了茶香,或者墨香,当然比粉香来得素雅,可究竟茶香雅,还是墨香雅呢?

昨日吃茶,打开茶叶罐头,才发现片片翠绿的新茶,已然泛黄,清清的香味也浊了,问老爸,老爸说“下次回来教你怎么存好茶叶”,归家之心肆起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26 at 4:01 pm

《红颜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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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胡彦斌那么红,尤其是一曲《红颜》,我第一次听惊为天人。后来不怎么听“流行乐”,自然也不听胡彦斌了。当然,胡彦斌那些中国风的歌,和那些非中国风歌比,实在是好太多太多了。

最近看小言情中毒,于是把《红颜》翻出来听;顺带,还听了《有梦好甜蜜》,《我为歌狂》里的歌。厄,还打算偷闲看个《秦时明月》,大爱mv,大爱题材,画风也对胃口,天哪,国产动画居然到这个地步了!

回忆什么的,有时候甜蜜得像个陷阱——掉进去没人拉一把可上不来。神啊,拉我一把吧!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24 at 1:33 am

现代人活得真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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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以车代步了!可它一旦坏了,你能经得起天天跑修车铺,钱包呼呼瘪下去么?

据说电脑比人脑强多了!可万一它不幸挂了,照片文件回忆统统也挂了…

家里小,却立志藏书万卷?没关系,买一个电子书阅读器!可电子书却哪天没了/破了/没电池了,你这万卷书也就人家蒸发了。

还有这个network,那个network,辛辛苦苦加入,辛辛苦苦建profile,辛辛苦苦找熟人朋友,最后还得辛辛苦苦每天去找看。

真累,真累啊~~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09 at 7:14 pm

怀念史铁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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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照例在豆瓣上瞎转悠,非常震惊地得知,史铁生去世了。立刻百度,“2010年12月31日凌晨3点46分,史铁生因突发脑溢血在北京宣武医院抢救无效去世。根据其生前遗愿,他的脊椎、大脑将捐给医学研究;他的肝脏将捐给有需要的患者”

真是没这个氛围了!想当年巴金去世的时候,我正在读大学,学校周围大大小小十几个书店,一进门,最抢眼的柜台,都摞满了《巴金全集》《巴金散文》《家/春/秋》,《雾/雨/电》,以及各种回忆录各种传记。而在这一家中文书店没有的旮旯地儿,史铁生去的就和一溜青烟似的,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。

有人不服气了,说,史铁生哪能和巴金比?巴金的头衔那么多,巴金的作品“时代的烙印”那么深,巴金的影响多么广,(最后一点)巴金入选语文课本的文章比史铁生多得去了!最后一点,恰恰是最后一点,扼杀了多少孩子对文学文字的鉴赏力和想象力!

史铁生的《我与地坛》,我曾经非常喜欢。喜欢到,有段时间常常就拿出来读,大声朗读那种。赫赫,哪个年轻人没有段文学小青年的经历!而我,从来也不曾喜欢巴金。

现在,我早成了大龄青年了,也不常酸溜溜地自己一个分角色朗读,也不常看书,可我听到史铁生去世的消息,心里还是“咯噔”了一下,毕竟他笔下的地坛,实在留给我太多的回忆了!我一度认为,每个人都该拥有属于自己的地坛,不光北京人能,无论人生活在哪里,都该找一方静静的土地,种下故事,再细细浇灌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08 at 8:02 pm

Posted in 读书

包红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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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一方红纸,亲手给对方做个红包,是连我这个不爱风情的人,也愿意做的浪漫的事!

把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红包,好好的,紧紧地,压好了。

兔年,我来啦~~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02 at 1:28 am

Posted in 阿诺在他乡

简陋的年夜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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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差把一切都搞得乱哄哄的,我也弄不清到底哪天是年三十,哪天才该吃年夜饭。

今天的课6点40分才结束,收拾停当回家家里都快7点半了,看着半空的冰箱,决定就这么凑合着先吃一顿,炖菜卤菜以及一切需要花时间的菜是不成了,就有啥吃啥,变废为宝吧。

吃了一半的时候,给爸妈打电话,爸妈的叮嘱无非就是“今天要在枕头下压点钱”“明天袜子一定要穿新的”之类,但听到我心里就成了暖洋洋的一团宝贝。想起我很小的时候,春节,往往就是大人们忙活着打麻将,我一个人在奶奶家的阁楼里看春晚,看到11点多12点多块困得睡着的时候,疼我的老爸就偷偷地给我烧上几块糖醋排骨,炸上几个春卷,塞到我手里…

好吧,大过年的,咱们不伤感 !  明天早起给家里打电话,得空再看个春晚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01 at 10:54 pm

过大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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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皑皑的大年,在家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过;而今有了雪,却没了热闹:不办年货,不买新衣服,不放鞭炮,没有丰盛的年夜饭,连看个春晚直播,都要早上6点半起来(话说没有人会早上起来看春晚吧?)好处是,年初一可以睡个晚觉,不用四处跑着拜年!

按照我们中国人的风俗,明天过后,我就正式26岁啦~

ps 新年该有新气象,那我就从//少买乱七八糟的东西,多读书,多用功,还是和从前一样开心//开始吧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2/01 at 12:2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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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的午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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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学第一天,挣扎着要早去学校,于是午饭只能从简了,一个西红柿炒鸡蛋,一个清炒豆苗,一点肉没有,米饭却哗哗地下得飞快。比起那些个费时费力,隔天晚上就要腌上第二天又炖又闷费时几个小时做出来的菜,更是显得清爽实惠。

吃到一半,胖和我说“妮,你的那个豆苗,简直是绝了!”

我回答“不就是洗洗菜,炒香蒜,放了菜,看差不多熟了,放盐起锅么?”

胖说“艾你这话就错了,这每一步的火候,这放多少盐,什么时候关火,大有讲究”

我听了美滋滋的,自不消说。

吃完了,我还忍不住想这饭菜,好吃,有营养,还简单,夫复何求?

想起《射雕》里我非常喜欢的一段小故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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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靖道:“您老贵姓?”那乞丐道:“我姓洪,排行第七,你们两个娃娃叫我洪七公吧。”黄蓉听他说姓洪,心道:“果然是他。不过他这样年轻,怎会与全真七子的师父齐名?”三人向南而行,来到一个小小市镇,叫做姜庙镇,投了客店。

  黄蓉道:“我去买作料,你们爷儿俩歇一阵子好吧。”洪七公望著黄蓉的背影,笑咪咪的向郭靖道:“她是你的小媳儿吧?”郭靖红了脸,不能说是,也不能说不是。洪七公呵呵大笑,眯著眼靠在椅上打盹儿。

  过不多时,黄蓉买了菜蔬回来,自行入厨整治,郭靖要去帮忙,却被她笑著推了出来。又过半个多时辰,洪七公打了个呵欠,鼻子嗅了两嗅,叫道:“好香,好香!那是烧什么菜啊?”伸长脖子不住向厨房望。郭靖见他一副猴急馋痨的模样,不禁暗暗好笑。

  厨房中香气阵阵喷出,黄蓉却始终没有露面,洪七公搔耳摸腮,坐下站起,站起坐下,好不难熬。他向郭靖笑道:“我就是一个馋嘴的怪脾气,尝到了美味,什么也忘了。”他将右手伸出,说道:“古人说:食指大动,真是一点也不错,我只要见到别人在吃奇珍异味,这右手的食指就会跳个不不住,有一次我一发狠,一刀将它砍了……”郭靖“啊”了一声,洪七公笑道:“砍虽砍了,可是馋嘴的性儿始终改不了。”他刚说到这里,黄蓉笑盈盈的托了一只盘子出来,盘中两碗白米饭,一只酒杯,另有两大碗菜肴。

  她将两碗菜放在桌上,郭靖只觉甜香扑鼻,说不出的舒服受用。只见一碗的炙牛肉条,不过香气浓郁,尚不见有何特异,另一碗却是碧绿的清汤中浮著百来颗朱红的樱桃,底下又衬著一些丁子嫩筝,红白绿三色互相辉映,好看已极。

  黄蓉在酒杯里斟了酒,放在洪七公前面,笑道:“七公,您尝尝我的手艺儿怎样?”洪七公不等她说第二句,一杯酒一饮而尽,伸筷挟了两条牛肉条,同时吃入口中,只觉满嘴鲜美,与普通牛肉大异。

  他一面咀嚼,一面细看牛肉,原来每条牛肉都是由四条小肉条并成。

  洪七公闭了眼辨别滋味,道:“嗯,一条是羊羔坐臀,一条是小猪肋条,一条是小牛腿肉,还有一条……还有一条……”黄蓉抿嘴笑道:“猜得出来算你厉害……”她一言甫毕,洪七公叫道:“是獐肉加兔腿肉揉在一起的。”黄蓉拍手赞道:“好本事,好本事。”

  郭靖看得呆了,心想:“这一碗炙牛肉条竟要这么费事,也亏他辨得出五种不同的肉味来。”洪七公十分高兴,拿羹匙掏了两颗樱桃,笑道:“这必是荷叶笋尖樱桃汤了。”吃在口中一辨味,“啊”的叫了一声,奇道:“咦?”又吃了两颗,又是“啊”的一声。

  郭靖不知他奇怪什么,也掏了两颗吃了,荷叶之鲜、笋尖之鲜、樱桃之甜,那是不必说了,小小的樱桃之内竟还嵌了别物,却尝不出那是什么东西。

  洪七公叫道:“女娃娃,我服了你啦。十多年前我在皇帝大内御厨吃到的樱桃汤,滋味还远不及这一碗。”黄蓉笑道:“御厨有什么好菜,您老说我听听,好让我学著做了孝敬您老。”洪七公不住把炙牛条送到口里,嘴上那里有空暇回答她的问话,直到碗中剩下之一二,这才说道:“御厨的好东西当然多啦,嗯,不过没一样及得上这两味。”

  郭靖道:“七公,是皇帝请你去吃的么?”洪七公呵呵笑道:“不错,皇帝请的,不过皇帝自己不知道罢啦。我在御厨房的梁上躲了三个月,皇帝吃的菜,每一样我先给他尝一尝,吃得好的就整盘拿来,不好么,那就让皇帝小子自已吃去。御厨房的人疑神疑鬼,都说出了狐狸大仙啦。”

  郭靖和黄蓉都想:“这人贪嘴是贪到了极处,胆子可也真大得惊人。”洪七公笑道:“娃娃,你媳妇煮菜的手艺天下第一,你这一生可享定了福。他妈的,我年轻时怎么没撞见有这样本事的女人?”

  黄蓉抿嘴一笑,与郭靖俩吃了饭。她饭量很小,一碗也就饱了,郭靖却吃了四大碗,菜好菜坏,他却毫不在乎。洪七公把一碗汤喝干,摸摸肚子,说道:“你们两个娃娃都会武艺,我老早瞧出来啦。你这女娃娃整这样好的菜给我吃,多半不安好心,叫我非教你们几手不可。好吧,吃了这样好东西,不教几手也真说不过去,来来来,跟我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 … …

        忽听黄蓉的声音喝采道:“好啊!”只见她提了一只食盒,缓步而来。洪七公眼睛尚未睁开,已闻到食物的香气,叫道:“好香,好香!”一骨碌爬起身来,抢过食盒,揭开盒子,只见里面一大碗熏田鸡腿,一只八宝肥鸭,还有一大堆雪白的银丝卷儿。

  洪七公欢呼一声,双手左上右落,右上左落,抓了食物如流水般送入口中。

  他一面大嚼,一面赞妙,只是口中塞满了食物,谁也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。吃到后来,田鸡腿与八宝鸭都已皮肉不剩,这才想起郭靖还未吃过,他心中颇有些歉仄,叫道:“来来来,这银丝卷滋味不坏。”随即又不好意思地加上一句:“简直比那鸭子还好吃。”

  黄蓉噗哧一笑说道:“七公,我最拿手的菜你还没吃到呢。”洪七公又惊又喜,叫道:“什么菜?什么菜?”黄蓉道:“一时说不尽,比如说炒白菜哪、蒸豆腐哪、白切肉哪。”

  洪七公是老吃客,知道真正的烹调高手,愈是在最平常的菜肴之中,愈能显出奇妙手段,这道理与武功高手一般,能在平淡之中现神奇,那才说得上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。

  他听黄蓉一说,不禁心痒难搔,满脸是讨好祈求的神色,说道:“好,好!我早说你这女娃娃好。我给买白菜豆腐去,好不好?”黄蓉笑道:“那倒不用,你买的也不合我心意。”洪七公笑道:“对,对,别人买的怎能称心呢?”
         … …

          郭靖大声叫好。三十六招打完,黄蓉笑道:“靖哥哥,我又胜过你啦。我买菜去了。”洪七公对郭靖道:“这女娃聪明胜你百倍。”郭靖道:“不错,我瞧得眼花缭乱,只记得了三四招。”洪七公呵呵大笑,回转店房。当晚黄蓉果然炒了一碗白菜、蒸了一碟豆腐给洪七公吃。

  白菜用鸡油加鸭掌末生妙,也还罢了,那豆腐却是非同小可,先把一只火腿割开挖孔,将豆腐放入洞内,扎住火腿再蒸,等到蒸熟,火腿鲜味已全到了豆腐之中,那火腿却弃去不食。

          … …

         这一日洪七公吃了早点道:“两个娃娃,咱们三人相聚了一月,现在该分手啦。”

  黄蓉道:“啊,不成,我还有许多小菜没烧给您老吃呢。”洪七公道:“天下没不散的筵席!老子一生从没教过人三天以上的武功,这一次教了三十天,再教下去,唉,那是乖乖不得了。”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这故事里的三个人物,我都喜欢,憨郭靖,俏黄蓉,至于七公么,就是天下第一丐,赫赫。而书中对其他各色人物的刻画,自不消说。这《射雕》被改编无数次,想来也是不无道理的。

开学了,心该收收了;过年了,再长一岁的我,也不能再终日吃喝玩乐,该觉到身上的担子了!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1/31 at 3:03 pm

突然觉得,小甜甜其实很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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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八卦新闻,说“29岁的小甜甜失去内衣广告代言,为22岁的Vanessa Hudgens让路”,我一怔,小甜甜居然29了?!那个曾被誉为拥有世界上最美的腰身曲线,那个穿着高中制服大唱“baby baby one more time”的小甜甜,那个行事高调而被狗仔队极度热爱的小甜甜…

小甜甜仿佛淡出八卦界已经有段时间了,这回媒体再找上她,怕是和她的最新单曲有关,Hold It Against Me,轻松登上bill board首位,据说架势可媲美当年的麦当娜,杰克逊。

单曲宣传海报上,29岁的小甜甜依旧精致如画,我于是听了新歌,也顺带听了很多老歌,尤其是那首everytime。有几个艺人,愿意把自己最软弱最痛苦的故事大胆地说出来,拍在mv里呢?无怪乎小甜甜自己也说,“我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歌迷”。

想祝福她,祝福她会幸福 ^-^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1/27 at 6:34 pm

Posted in ”杂烩“不杂

春卷:既当菜来也当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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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春日,食春饼,生菜,号春盘”。古时有春饼,今日便有春卷;我虽远离中国,但脆香脆香的春卷却有十足的过年气氛。

据说春卷在老外心中是排名第一的中国菜,这在国人看来,自然是夸张了,中国博大精深的烹饪文化了,任谁排第一他都轮不到春卷,就和水浒108将无论谁坐龙头都轮不到白胜,呵呵。

做法:取白菜,豆腐干,木耳,韭黄,冬笋,各细细切成丝,鸡蛋打散摊饼切丝,另取开洋(虾皮)若干,调好味,便做好了春节馅。包起来自是十分容易,一卷,拿水一粘,便可。

诸位看官,小可这厢有礼了。

  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1/09 at 8:55 pm

Posted in 我也来写食

那一锅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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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内时,我很少买皮蛋瘦肉粥吃,觉得吃少了嘴里没味,吃多了又腻得慌;可一旦那些点心铺子变得遥不可及了,我却对这汤汤水水想念得紧。

米要浸得白白胖胖吸足了水,肉要提前腌渍,姜要切成细细长长的丝,葱要最后才撒,而皮蛋就最为考究,须一分为二,前一半同食材慢慢熬,后一半临吃时才下。米的甜,肉的鲜,姜的辣,葱的香,混合着皮蛋味,那真能绝杀冬天的萧条,让人看了暖和,吃下肚去更是舒畅了全身的筋骨。

煮粥的时候,我在一边上网。从最初凑着鼻子想闻那粥味未果,到后来满屋飘香,中间总该有约摸1个钟头,腆着脸也能管这个叫厚积薄发了,和那须得旺火热油的炒菜自是差了十万八千里。我一边等,一边心想,这中国菜,也算得是博大精深了,烧菜莫不蕴含了人生的道理?莫不告诫诸位,火候乃是决定最后成品的要旨?

呵呵,穷酸了。揭盖吃粥去咯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1/01/05 at 1:14 pm

Posted in 我也来写食

bye-bye, 魔法世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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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e-bye, harry potter!

bye-bye, 骑着扫帚飞的感觉

bye-bye, 魔法世界

从奥兰多回到这天寒地冻还飘起小雪花的长岛,心里满满地是留恋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2/23 at 3:47 pm

Posted in 阿诺在他乡

小小抱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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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作弊了怎么办?

在中国,答案是响当当的“当众抓出来,当众惩罚掉”。

在美国,答案是,你在考场上一句话也不能说。对的,不能说“注意你的眼睛,别老往别人的试卷上瞥”,不能说“再偷看就给你零分了”,不能说“喂喂喂,管好自己,借给别人抄也是作弊啊!”,更别提把学生试卷没收,让他拎着包直接出去了。事实上,只要是和“作弊,不遵守考场秩序”相关的字眼,你一个都不能提。你唯二能做的,一是忍,忍住心头怒火,装作没看见;二是要求学生换座位,换到哪里随便,到讲台上也ok。考试结束后,才能以“学术不诚实”的名义,举报该学生。

恩,在美国,老师就是那么没血性,没权威!

所谓的人权,原来也有不好的地方,哎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2/16 at 3:01 pm

情歌总是老的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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唱情歌,说情话,最“叻”的还是略带风霜的老男人。

晚上从床上看paper的时候,睡着了。醒过来很愧疚,很饿,家里像被洗劫了一样,除了泡面什么都没有。也罢。

半夜两点,我猫在小写字台上,听着老掉牙的情歌,小世界一片暖意~~~~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2/01 at 2:08 am

I’m Katie Puckrik, and I smel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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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那种“闻着一种味道,就可以说出一个故事的”的人,从来都很敬佩。

Youtube上就有这样的guru(guru翻译成“达人”应该很恰当吧),视频里,她永远端坐在一把红色的椅子上,不紧不慢地“闻”着一款香水,然后讲出故事,每段视频的结尾是她标志性的“I’m Katie Puckrik, and I smell”。

而在此之前,因为我根本不相信,有人能把各种味道,描述得如此入神,入骨。比如我很喜欢的Flowers BY  kenzo, 我从来都闻不出,里面都有些什么花,即使对着说明书上的列表,一个一个,凑着鼻子去找。说故事?那更是我所不能之事了。

推荐她的youtube频道~ Smells Good!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1/23 at 3:51 pm

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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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样的女人叫人喜欢?这个问题太难。

美丽的,可爱的,优雅的,温柔的,知性的… 你把好词一堆,便可!

在某些情况下,聪明的,能干的,顺从的…也是让人青睐的原因。

只有相当少的时候,人们会因为“特别”而去喜欢一个女人。

“特别”二字本身就很特别,不是么?你定义不了特别,你描述不出特别,只有在看到“特别”的人或事物,才会大发感慨。“特别”是个褒义词么?难说;那末,是贬义词咯?也不完全是;在我看来,“特别”是带着强烈感情色彩的词,可褒可贬,个中道理,难以道明。

今天循旧例在youtube上游荡,看到下面这个视频:老歌,老的电视剧的主题歌。歌词很有意思,歌者更是“特别”:一个不漂亮甚至有点丑的丫环“春喜”,伺候着风流皇帝,游走在主子和众女子之间。恩,特别,大概是最贴切的,能用来形容“春喜”的词了:她不够美丽,不够可爱,不够优雅,不够温柔,更不够知性,可是,她“特别”。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1/20 at 8:13 pm

涨价风潮下7美元在各国能买到什么(凤凰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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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finance.ifeng.com/money/wealth/consume/20101120/2920750.shtml

几分钟就能读完,虽说夸张是难免的,不过事实就是摆在眼前。我这方面一直没学好过,不过购买力平价什么的,现在看来都是浮云啊。

随便看看就好,不必当真,呵呵。

(今天我妈和我说,河虾要70块钱一斤的时候,我可真是被吓到了! )

Written by 阿诺

2010/11/19 at 11:52 pm

Posted in ”杂烩“不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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